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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康县法院全面推进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工作

发布时间:2015-10-27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全民公众讯(李春宏)为进一步充分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,让普法工作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,努力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,镇康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,全面推进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工作有效开展。

 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专门成立镇康县人民法院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领导小组,完善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普法机制,各分管院领导是其分管部门的普法第一责任人,各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。

 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。审判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发挥好自身优势,制定好详细的普法任务分解表,每年明确1-2个宣传专题,确定1名普法宣传联络员,专门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,及时做好普法工作台帐,并将其作为部门、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考内容。

  三是坚持以案普法。工作中,要将普法宣传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,利用开展“阳光司法”工程活动、巡回审判等方式,采取以案说法、以案普法、以案学法等方式传播法律常识,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,通过广泛普法进而促进文明执法。

  四是创新普法方式。工作中,要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日、宣传周、宣传月等特殊时间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,突出以案说法、以案普法,开展好法律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等活动。利用展板、标语、手机短信、普法宣传单、新闻发布会、巡回审判、案件旁听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。

  五是注重工作实效。工作中,审判、执行业务部门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,要根据自身职能,结合案件特点,开展各类重点突出、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,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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